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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运行与管理

  资源环境与地理信息系统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依托首都师范大学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在管理上,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在学校方面,建立了由分管校长领导的、由科技处长、条件装备处长和研究生处长等组成的学校领导小组,对重点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科研与人才培养等从行政上提供全方位的组织与保障,在“十五”发展规划中,将重点实验室纳入我校“211”建设体系,为重点实验室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在日常工作中,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按照市、校和学术委员会的有关部署,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日常工作,落实各项发展目标,使实验室建设有条不紊地开展。同时,实验室主任兼任学术委员会秘书长,负责召集学术委员会会议,并负责决议的执行。实践证明,实验室实行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对于重点实验室的发展是一种有益的管理模式
  学校引进了我国著名科学家刘先林院士作为特聘教授,担任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学术发展与学科建设等重大问题。与此同时,广泛取得本领域科学家和知名学者的支持,聘请了张宗祜院士、林学钰院士、袁道先院士、王秉臣教授和刘燕华教授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有李虎候教授、陶澍教授、邓伟教授、李京教授、周力平教授、华珞教授、宫辉力教授和魏明建教授。
  学术委员会制订了《学术委员会章程》与《学术委员会职责》。两年中,学术委员会发挥了高瞻远瞩的作用,在“学术起点高、创新性强、服务首都”的原则下,建立了重点实验室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申请并指导国家重大在研项目。学术委员会通过年度会议、网络、电信等多种工作方式,及时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学术等具体工作,对实验室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支持。结果表明,学术委员会在学术方面的领导是正确和成功的。
  遵守学校与学院关于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此外,根据重点实验室的发展与日常工作特点,又补充了一系列关于组织、管理、聘任、培养、科研和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实验室的规章制度体系。目前,实验室规章制度包括8大类共30个规章制度(条例/方法)。
  各项规章制度名称:
 
(1)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低值耐用品管理办法
  (3)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4)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5)实验室学生守则
  (6)实验室管理规则
  (7)学术委员会的条例及职能
  (8)定期学术报告(Symposium)制度
  上述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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